首頁
1
公司介紹2

離婚的三大程序,條件該怎麼談?
  • Jun/26/2023

離婚的三大程序,條件該怎麼談?

春嬌跟志明結婚多年生活上卻如同陌生人,丈夫不但對病重的春嬌漠不關心、甚至還在外面拈花惹草。

受不了身心壓力的春嬌決定跟丈夫離婚,卻碰上丈夫不願簽字,這種狀況該怎麼辦呢?

在要離婚前我們必須先做好功課,才不會到處碰壁,如果不知道重何開始我們也可以向專業的離婚律師諮詢


 ◆ 三大離婚程序與離婚條件 ◆ 
 

 第1種 :協議離婚 
 ◆ 離婚程序 ◆ 
( 1 ) 在離婚協議書上約定好離婚後的權力義務分配
( 2 ) 當事人與2位以上離婚證人在協議書上簽名
( 3 ) 夫妻一起到戶政機關辦理登記


 第2種 :調解離婚 
 ◆ 離婚程序 ◆ 
( 1 ) 雙方一起到法院進行調解,在公正的第3方主持下取得離婚共識
( 2 ) 調解成立後,法院會製作離婚調解筆錄並寄給當事人
( 3 ) 法院直接通知戶政單院辦理離婚登記(身份證換發仍須本人親自辦理)


 第3種 :訴訟離婚 
 ◆ 離婚程序 ◆ 
( 1 ) 撰寫離婚訴狀,向法院聲請離婚訴訟
( 2 ) 進入調解程序,讓雙方盡量能在調解委員的協助下達成離婚共識,並分配好雙方權益,萬一調解破裂,才會進行離婚訴訟解決紛爭
( 3 ) 法院完成開庭準備程序後,會請當事人及律師言詞辯論庭
( 4 ) 法院斟酌雙方說法及證據後正式判決,並由法院寄發判決書
( 5 ) 當事人收到判決書後,確認內容並決定要接受結果,還是要在20日內提出二審上訴

 


 

監護權、探視權、扶養費、贍養費、夫妻財產等離婚條件

怎麼定才合理 ?


 ◆ 監護權和探視權 ◆ 
對於有未成年子女的夫妻,離婚時最重要的約定事項之1就是子女的監護權。

無論選擇單獨監護害是共同監護,獲得監護權的一方需承擔以下責任與義務:


決定孩子的居住地點、負責孩子的養育和保護、可以合理地管教和懲戒子女、擁有子女財產的管理權和決定子女行為的權利,未成年子女的監護權將持續至法定成年年齡,也就是18歲。
因此,父母在作出決定時,應以子女的最佳利益為首要考慮。如果雙方無法達成共識,則需交由法官裁定。在此情況下,法官同樣會以「未成年子女的最佳利益」作為主要判斷依據。


探視權則是法律確保非監護方享有「與子女見面交往的權利」。因此可以根據以下幾點進行約定:
( 1 ) 探視的時間和長短,包括平日、春節、寒暑假、生日等特殊日子
( 2 ) 與子女見面的地點和接送方式、由誰接送
( 3 ) 是否允許過夜
以上條件最好事先考慮各種可能的情況並清楚完整的約定好,避免未來看不到小孩,到時只能再對簿公堂來解決了。


 ◆ 扶養費 ◆ 
       父母對未成年子女都有扶養責任,而這一責任不會因結婚撤銷或離婚而消失。因此,對於未成年子女的扶養費用,父母雙方必須共同承擔。這意味著無論婚姻狀態如何變化,父母始終有義務確保子女的基本生活需求得到滿足,以確保子女健康成長。


在討論扶養費事宜可以考慮幾個主要方面 :
( 1 ) 扶養費的金額
( 2 ) 每月支付時間
( 3 ) 每月支付方式(建議匯款或轉帳)


如果選擇協議離婚,記得在離婚協議書中明確註明「若有一期未付,其後之期間視為亦已到期」,以防止對方不履行約定的責任。 對於裁判離婚而言,法官會參考行政院主計處每年度公布的「各地區平均每人月消費支出」以及雙方的經濟能力,再依據各自情況按比例決定扶養費的金額。這樣的安排旨在確保扶養費能根據實際狀況公平合理地分配。

 

 ◆ 贍養費 ◆ 
       贍養費並非法律規定離婚後一定必須支付的費用,而是在滿足特定條件:當一方因無法維持自己的生活而需要對方的支持時,且無法維持生活的原因不能是自己的過失,才可以請求對方支付贍養費,有些人不清楚如何證明就會找離婚律師協助。
       不過,在協議離婚的情況下,雙方可以自行達成協議,選擇「支付」或「放棄」贍養費這一項目。


 ◆ 夫妻財產 ◆ 
       在夫妻財產分配方面,有「法定財產制」、「分別財產制」和「共同財產制」三種制度。如果雙方未作特別約定,法律將自動採用法定財產制,也就是在夫妻婚後所獲得的財產中(不包含繼承到的財產),扣除婚姻期間產生的負債後,如仍有剩餘財產,則雙方應平均分配該剩餘財產的差額,也就是財產較少的那方可以要求分到剩餘財產平均分配的差額。 不過若是雙方有共識不分配的話,也可以互相拋棄剩餘財產分配的請求權,如果不清楚如何分配財產,也可以找專業人員協助處理

 

帳戶被凍結了嗎 ? 被當人頭帳戶不知道怎麼辦 ?

  有 任 何 問 題 歡 迎 官 方 LINE 進 一 步 洽 詢  

隱私權政策說明